商檢知識
客戶采用鋼桶包裝產品出口時,應要求鋼桶供應商提供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,簡稱商檢證,有關知識如下:
1.客戶需辦理商檢證時,應向鋼桶供應商提供所裝產品名稱、產品聯合國編號、產品危險類別。如對苯二胺、聯合國編號為1673、危Ⅱ類。
.客戶采用鋼桶包裝出口時,根據鋼桶性能所裝產品被分成四種類別:危險品Ⅰ類、危險品Ⅱ類、危險品Ⅲ類、非危險品,具體鋼桶鋼印標志系列如下:
危險品I類
UN 1A1/X1.4/250/12 CN/320814 PI:001
危險品II類
UN 1A1/Y1.4/100/12 CN/320814 PI:001
危險品III類
UN 1A1/Z1.4/100/12 CN/320814 PI:001
非危險品
320814 PI:001
其中X、Y、Z分別對應于危險品Ⅰ類、危險品Ⅱ類、危險品Ⅲ類。
3.無錫四方友信股份有限公司
商檢鋼印為:UN 1A1/X1.4/250/** CN/320814 PI:***
南京四方制桶有限公司
商檢鋼印為:UN 1A1/X1.4/250/** CN/320103 PI:***
太倉四方有信制桶有限公司
商檢鋼印為:UN 1A1/X1.4/250/** CN/****** PI:***
4.客戶采用鋼桶包裝產品出口一般經過以下程序:
1)客戶與鋼桶供應商簽訂好《購銷合同》。
2)鋼桶供應商到當地商檢局辦理商檢證。
3)客戶拿到商檢證與鋼桶后,裝好產品到當地商檢局換取《出境貨物運輸包
裝使用鑒定結果單》。
4)憑《出境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》和其他相關手續辦理出關手續。